时隔20年后,中国正式公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保護利用好人類“生命說明書”:時隔20年後我國正式公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
新華社北京6月10日電 (記者陳芳、胡喆)備受關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10日正式公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所稱人類遺傳資源包括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和人類遺傳資源信息。人類遺傳資源材料是指含有人體基因組、基因等遺傳物質的器官、組織、細胞等遺傳材料。人類遺傳資源信息是指利用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產生的數據等信息資料。
據悉,此次公佈的條例共6章、47條,是在1998年制定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施行經驗基礎上,從加大保護力度、促進合理利用、加強規范、優化服務監管等方面對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做出的規定。
條例規定,國傢開展人類遺傳資源調查,對重要遺傳傢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實行申報登記制度。外國組織及外國組織、個人設立或者實際控制的機構需要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活動的,采取與中方單位合作的方式進行。將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對外提供或者開放使用的,應當備案並提交信息備份,可能影響我國公眾健康、國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通過安全審查。
條例明確,國傢支持合理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發展生物醫藥產業、提高診療技術,提高我國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對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研究開發活動以及成果的產業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傢有關規定予以支持。
條例指出,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不得危害我國公眾健康、國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應當符合倫理原則,保護資源提供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相應的技術規范。開展生物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或者臨床試驗,應當遵守有關生物技術研究、臨床應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傢有關規定。
專傢表示,人類遺傳資源就如同人類的“生命說明書”。時隔20年後正式公佈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為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提供瞭新的法制遵循,意味著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進一步邁入制度化軌道,接下來將著力在資源保護管理及開發利用方面建立良好、恰當的平衡,保護利用好人類“生命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