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帮助市场主体认识市场风险 特别是商业陷阱
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最高法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明確未來5年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發展目標。綱要提出,培養市場主體的風險意識,幫助市場主體充分認識、註意防范市場風險,特別是商業陷阱。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綱要》明確,加強基層執行工作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依托基層綜治中心,將協助執行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的內容,整合各方面資源,建立基層綜治網格員協助送達、查找當事人、協查財產線索、督促履行、化解涉執信訪、開展執行宣傳等工作機制。推動綜治平臺與人民法院執行指揮、辦案平臺互聯互通,實時向基層綜治網格員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消費人員名單、懸賞公告等執行信息。建立基層綜治網格員協助執行的教育培訓、監督考核、激勵保障等機制,促進基層治理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良性互動。
《綱要》提出,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基礎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準確性。把握歷史機遇,以會商、聯席會議等形式推進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稅務登記信息、公民個人財產信息、人口資源信息、理財投資信息準確、全面、完整,夯實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基礎,從源頭上解決執行財產和被執行人信息不準確、不全面,導致執行查控系統功能不能有效發揮的問題。
《綱要》指出,推動提升全社會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及誠信意識。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通過全媒體網絡直播、發佈典型案例、播放影視作品等形式加強強制執行法治宣傳教育,增強當事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主動性、自覺性,推動形成“守法守信光榮、違法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讓守法守信逐漸內化為信念,成為習慣。培養市場主體的風險意識,幫助市場主體充分認識、註意防范市場風險,特別是商業陷阱。幫助當事人充分認識訴訟風險以及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的風險,引導當事人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綱要》要求,強化執行程序與社會保障體系、商業保險體系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與社會保障部門化解涉民生執行案件合作機制,推動將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探索推進商業保險特別是責任保險的適用范圍,讓人身傷害、財產侵權等類型債務在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賠付。推動建立與強制執行程序相關聯,符合法律規定和市場規律的保險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