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对消极执行等零容忍
中新網北京6月11日電(楊雨奇) 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公佈瞭《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下稱《綱要》)。《綱要》指出,將進一步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成果,加強執行的規范化建設,對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不規范執行行為“零容忍”。
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最高法執行局局長孟祥11日介紹,從2016年到2018年,“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已如期實現 。但與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總體目標仍有較大差距。
孟祥解釋,新出臺的《綱要》正是未來五年指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科學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目的就是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健全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著力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加強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提升執行工作能力水平。
如何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這一總體目標?孟祥介紹,《綱要》規定瞭十個方面的主要任務,每個主要任務中又規定瞭具體的工作任務,共計53項,涵蓋瞭執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對原有工作的繼續推進或對信息化系統的完善,又有對地方經驗的總結推廣,還有部分內容是對現有機制的改革。
對於執行工作未來五年的發展方向,《綱要》提出,將繼續加強執行的規范化建設,對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不規范執行行為“零容忍”。
對此,《綱要》明確,在執行工作方面建立人民法院執行部門與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內部監督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實行“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同時,還將出臺執行工作流程、標準、工作指引等工作規范、難點執行問題解答等文件,提升執行幹警業務水平。
此外,《綱要》還要求加強執行公開,健全執行監督體系,實現執行案件流程信息、被執行人信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網絡司法拍賣信息、強制措施、財產調查處置措施等在同一平臺集中統一公開。
孟祥表示,要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就需要對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不規范執行行為嚴肅整治常態化,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幹預執行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