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观察:电动自行车怎么“动”
核心提示: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經過多年的發展,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些年來,不少電動自行車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使用過程中安全性能較差,交通、消防安全隱患大,造成瞭很多人員傷亡事故。因此,於今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傢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被寄予厚望。
3月14日,國傢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傢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提出,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傢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如今,新國標實施近兩個月,其執行情況如何、對電動自行車市場有何影響、市民是否知曉?對此記者在西安進行瞭走訪調查。
銷售遇阻,商傢力推新國標車
“最近生意差得很,每天賣不瞭幾輛車。”6月2日,在西安市傘塔路的一傢電動自行車專賣店裡,銷售人員呂德文告訴記者,新國標的實施對電動自行車銷售情況產生明顯影響,“2月平均每天至少銷售20輛,如今每天連5輛都賣不到。我們現在一方面降價清理庫存舊國標車,另一方面等待廠傢投放符合新規的產品。”
連日來,記者通過對西安電動自行車市場走訪瞭解到,新國標實施後,西安市傘塔路電動自行車市場、太華路電動自行車市場、經九路電動自行車市場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情況並不樂觀。
記者註意到,從新國標幾項重要規定來看,電動自行車必須滿足整車質量不大於55公斤、最高車速不大於25公裡/小時、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於48伏、電機功率不高於400瓦、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條件。但目前西安在售的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無論是重量還是時速都已超標。商傢們在銷售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時,會向消費者說明有3年的過渡期,不會影響上牌使用。
伴隨新國標的實施,電動自行車生產也由許可證管理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新車的質量和安全性能將更加可靠。6月2日,西安市太華路電動自行車市場內一傢專賣店負責人張麗指著店內擺放的電動自行車說:“這些是新國標車,車上有3C認證標識,4月15日之後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都有大合格證。”她告訴記者,腳蹬子和3C標識是辨別新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的主要標志,但很多消費者對是否購買新國標車還有疑慮,主要是嫌腳蹬子礙事,還有就是對時速和續航裡程不滿意。
“舊國標車續航裡程一般都在60公裡以上,時速可達30公裡/小時。我們店裡這款剛推出的新國標車整車質量雖沒有超過55公斤,但續航裡程不到50公裡,銷售情況並不樂觀。”張麗說,現在市場上銷售量最大的還是舊國標車。
消費者對新國標看法不一
“我購買電動自行車的主要目的是接送孩子,當然希望越安全越好。”6月3日,在西安市傘塔路電動自行車市場準備買車的西安市民馬國濤告訴記者,他本來對於新國標並不瞭解,但逛瞭幾傢店後,對於強制性產品認證印象深刻。“現在給孩子買玩具都看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如果也要求強制性產品認證肯定會更安全。”馬國濤說,他對電動自行車續航裡程、時速的要求並不高,每天能順利接送孩子上學就可以瞭。
采訪中,不少市民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時速不超過25公裡表示贊賞。“我在網上看到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大於25公裡/小時,主要是考慮到如果車速過快,將會增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騎行人做出相應避險動作的時間很短,剎車距離也會相應變長。”西安市民楊婧說,現在道路上的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瞭,很容易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發生碰撞,有時還會出現側滑摔倒等失控現象,造成瞭許多人身傷害事故。因此,將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是確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我可能不會購買新國標車,我傢離上班的地方有20多公裡,新國標車的續航裡程並不理想,25公裡/小時的車速感覺還沒有自行車快。”傢住西安市華遠君城小區的寧峰告訴記者,電動自行車小巧、便捷,上下班時使用很方便,最近本來打算購買一輛,但新國標實施後,他權衡利弊,暫停瞭購買計劃。
新國標實施後,影響最大的消費群體當屬靠電動自行車謀生的外賣騎手和快遞送貨員瞭。
老傢在渭南市的孫罡,今年年初來到西安應聘為“餓瞭麼”外賣騎手。為瞭幹好這份工作,他花瞭3500元買瞭輛電動自行車。風裡雨裡,這輛電動自行車是他最大的依靠。“感覺工作剛穩定下來,但電動自行車可能就要用不成瞭。”新國標實施後,孫罡和同事們討論瞭接下來該怎麼辦,得知有幾年的過渡期後,大傢暫時把懸著的心放瞭下來。但想到幾年後要淘汰自己購買的舊國標車,他心裡多少有些不情願:“我們的工作對電動自行車的要求比較高,如果換成新國標車輛,續航裡程短、車速也慢,送餐肯定會受到影響。”
業內呼籲盡快出臺過渡辦法
據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統計,目前西安市累計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在300萬輛以上,按照新國標規定,超標車輛占到95%以上。
針對當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國傢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傢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提出,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罰;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記者瞭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各地市還沒有出臺針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過渡辦法。對此,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會長郭新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希望西安能參照全國其他省市經驗,盡快制定和出臺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辦法,設置超標車輛過渡期。
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以來,全國已有多地針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出臺瞭執行方案。浙江省規定,對消費者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3年使用過渡期,經公安機關備案登記,超標車輛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武漢市規定超標車上牌時間延長45天,凡是在5月底前都可以上牌,有效期滿後不再辦理註冊登記。湖南省長沙市規定超標車上牌延長75天,過渡期4年半。
有關專傢表示,在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各地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予以妥善解決。
今日評說
更規范 更科學 更便捷
張英
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有近2億輛電動自行車。小巧、便捷、靈活的特點讓很多群眾將電動自行車作為重要的交通工具。但近些年來,由於管理不嚴或標準缺乏,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城市交通的亂象之源之一。於4月15日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傢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之所以被寄予厚望,就是因為人們普遍對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新的期盼。
隨著新國標落地的不斷深入,各地區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將更為精準。但新國標的實施隻是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的第一步,關鍵是如何落實。新國標側重於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生產環節,要讓這一政策真正落地,還應在銷售和使用環節上多加約束,建立從生產、銷售、使用、監管等多層面全鏈條的長效機制。
經驗表明,對城市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首先應明確劃分路權。要最大限度保障非機動車的路權,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各行其道,是破解管理難題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如果說路權劃分是解決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的一劑“良藥”,那麼“藥引”必然就是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新國標對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關鍵技術指標進行瞭限定,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也得到瞭明確,這些無疑為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提供瞭依據。
不過,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最關鍵的一環還是電動自行車使用者。近年來頻發的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多是因為交通參與者違反交通規則和不文明行為所致,例如逆行、闖紅燈、違規進入機動車道等。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極度缺乏才是當下電動自行車亂象的最核心問題。交警部門應該把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的安全教育管理放在首位,不斷提高騎行者素質,使其養成文明出行的習慣。
當下,新國標落地執行受到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外賣騎手和快遞員瞭。由於舊國標車在外賣和快遞行業大量使用,如何引導企業加快淘汰舊國標車、尊重外賣騎手和快遞員的剛性需求,還需要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過渡辦法,以人性化政策推動電動自行車管理走向規范化。
當然,在過渡期內,快遞企業也應在內部建立交通安全考評辦法,在完善電動自行車及駕駛人管理檔案的基礎上,將交通安全考評與個人薪酬掛鉤,對快遞員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情況進行責任追究,對連續違法、屢教不改或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的快遞員應予以辭退。
對外賣騎手和快遞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的,交通部門除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外,還應追究其所在企業和管理者的責任。對於管理不善的企業,或因管理不善而出現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應予以處罰,絕不姑息。同時,建立快遞企業和快遞員交通違法“黑名單”。對於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有嚴重違法行為且屢教不改的外賣騎手和快遞員,應錄入交通違法“黑名單”,行業內任何企業均不得聘用。
對於大城市而言,出行問題既考驗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空間,也影響著廣大市民的幸福指數。在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方面,除瞭發揮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外,還應設立投訴舉報電話,發動廣大市民共同監督,共同維護交通秩序。當更多人參與進來,群策群力、主動擔責,城市的交通就會更順暢,和諧宜居的氛圍就會更濃厚。
記者走基層
電動自行車
停放充電問題突出
本報記者 張英
“小區院子空間本來就小,現在一大半都用來停放電動自行車瞭。更讓人鬧心的是,有個別居民將電動自行車推到樓道或傢裡充電。”近日,傢住西安市太華路街道銀河坊社區的中天景庭小區二期的市民李茹向記者反映,從去年8月搬進新房到現在,小區院子裡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進進出出的電動自行車使傢長都不敢放心地讓孩子在院子裡玩耍,更有個別居民將電動自行車推到樓上充電,消防安全隱患讓小區居民如芒在背。
6月1日,記者在位於西安市太華路街道銀河坊社區的中天景庭小區二期看到,小區院子東側和南側密密麻麻停滿瞭電動自行車,讓空間不大的小區院子顯得擁擠、雜亂不堪。“我們也不想把車停到院子裡,但物業修建的電動自行車棚空間有限,停車、充電收費也比較貴,所以大傢就把電動自行車停到院子裡瞭。”正準備取車的市民吳倩告訴記者,針對這種情況,小區業主多次與物業協商,但並沒有什麼作用。
據瞭解,2018年6月,西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出臺瞭《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指出各居民小區和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集中修建電動自行車庫(棚),規范安裝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裝置。
記者連日來走訪發現,目前很多小區與城中村都已修建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車棚,但由於一些小區修建的車棚空間有限,不能滿足小區居民的停放需求,還有的小區居民對停放、充電收費有異議,導致小區院內或大門口周圍停滿瞭電動自行車,已經影響到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個別居民冒險私拉電線或直接將電動自行車推到樓上充電,讓小區面臨不小的消防安全隱患。
目前租住在西安市新城區銘湖景園小區的趙蓉蓉,對小區居民無視消防安全把電動自行車推到樓上感到很無奈。“聽小區居民說,電動自行車上樓現象已經存在很多年瞭,雖然暫時沒有發生什麼消防安全事故,但居民樓電梯經常發生故障與電動自行車頻繁上樓有很大關系。”趙蓉蓉說,讓她吃驚的是小區有地下非機動車停放地,但物業顯然並沒有合理利用這塊地方。
不過,西安市也有部分小區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比較嚴格。6月2日,記者發現西安市紫薇東進小區院子裡沒有一輛電動自行車,一名小區保安告訴記者,物業在地下車庫專門開辟瞭電動自行車停放地,沒有售出的機動車停車位也可以停放電動自行車。“我們業主對物業管理電動自行車的辦法很滿意。”在小區地下車庫正準備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居民劉濤說。
記者註意到,近年來,西安市多個小區內屢次發生電動自行車充電著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註。據媒體報道,僅在今年3月13日至16日的4天時間裡,西安市東方社區105街坊、福安花園小區、馬廠子39號就發生瞭3起電動自行車燃燒事故。
如今,將電動自行車推到樓道內停放、充電的現象屢見不鮮,很多人往往隻看到瞭平日裡的方便,卻忽略瞭背後存在的火災隱患。今年初,央視大型互動求證節目《是真的嗎?》聯合消防部門用實驗向大傢證明:電動自行車放在樓道充電會引發致命危險!消防部門提示,樓道是居民用於逃生的通道,一旦電動自行車短路燃燒,就可能引起火災,產生的有毒氣體也會威脅居民的生命安全,留給住戶的逃生時間比想象中的還要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