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水果、大量现金、旧手机 澳门海关起诉4人
中新網6月10日電 據澳門特區政府網站消息,澳門海關近日分別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及氹仔客運碼頭口岸,查獲走私水果、大量現金及智能手機個案,4名涉案人士被澳門海關依法作出起訴。
澳門海關查獲入境旅客攜帶的大量現金。圖片來源:澳門特區政府網站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關員分別於6月3日及8日,通過“風險管理系統”及人手抽查的方式,查獲2宗車輛私運水果入境個案。2輛從香港入境的澳門車輛分別被關員搜獲包括荔枝、櫻桃、提子、密瓜及枇杷等多種水果,總重量超過160公斤。
兩案件的涉案司機均為澳門居民,聲稱水果購自香港,供零售及自用。澳門海關已將有關個案及查獲的未經檢疫水果移交市政署處理。海關提醒,攜帶水果入境澳門需符合個人自用量的規定,以免被檢控。
另外,6月7日及8日,澳門海關在氹仔客運碼頭入境檢查區,對2名選擇綠色信道(無需申報信道)過關的旅客進行截查,分別查獲大量現金和大批舊智能手機。
6月7日,關員在旅客攜帶的背包中發現大量現金,經點算後核實總數為港幣350萬元。次日,關員對一名形跡可疑的入境旅客進行檢查時,在其腰間位置及攜帶的背包中,共搜出80部舊智能手機,全部為同一品牌,聲稱約值港幣7萬元。
涉事者均沒有向海關主動作出申報及未能出示有效申報文件,海關已依法對2名涉案旅客作出起訴。違規攜帶現金涉案者聲稱現金用作娛樂,其涉嫌違反澳門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的相關規定,一經判罰,將按超出指定金額的多少,處以澳門幣1000元至50萬元罰款。
走私手機入境涉事者是一名裝修工人,聲稱電話購自香港,攜帶到澳出售,澳門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起訴。一經定罪,違法者可被處以澳門幣1000元至5萬元罰款,而被查獲的手機也會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鑒於澳門海關早前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連續截獲數宗以身體纏藏舊智能手機入境個案,相信上述在氹仔客運碼頭走私手機的案件是不法分子企圖轉變路線,以逃避海關檢查。
澳門海關重申,將持續加強各口岸打擊力度,並與鄰近地區海關保持密切聯系及情報交流,以打擊各類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