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家堡矿震9人遇难 该矿“冲击地压”显现频繁
吉林龍傢堡礦震9人遇難,安監曾指該礦“沖擊地壓”顯現頻繁
又一起煤礦生產事故。
據長春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通報,6月9日20時01分,吉林省龍傢堡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龍傢堡礦業”)發生2.3級地震(礦震),導致井下當班作業人員被困。當地應急救援工作已結束,事故共造成9人遇難,10人受傷(傷者均無生命危險,正在醫院積極救治),其他人員全部安全升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查詢資料發現,涉事的龍傢堡礦業為吉林“最大的一座現代化礦井”,2016年至今曾因存在多例安全隱患問題被罰,其中2018年9月該公司選煤廠發生一起高空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中龍傢堡礦業存在“遲報”現象。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曾發文介紹稱,龍傢堡煤礦是“我省最大的一座現代化礦井,是遼礦公司煤炭生產主力礦井”。該文同時指出,自2012年以來,隨著井田開采深度的增加和開采范圍的擴大,該礦井沖擊地壓顯現越發頻繁,成為制約安全生產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為此,該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實現‘有震無災’目標,沖擊地壓降至1.5以下”。
多次因存在安全隱患被處罰
工商資料顯示,龍傢堡礦業為吉林省屬國有企業,成立於2005年5月,由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遼礦集團”)100%持股。龍傢堡煤田是遼礦集團的6個煤田之一。
龍傢堡礦業官網2015年的一篇文章介紹,該礦井始建於2006年3月,2008年12月試生產,2009年7月正式投產。已探明煤炭儲量1.8億噸,可采儲量為1.2億噸,年設計生產能力為90萬噸,現核定年生產能力300萬噸,設計服務年限為52.9年。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該公司此前多次因存在安全隱患被監管部門處罰。
龍傢堡礦業在2016年因井下-630軌道絞車房、-630中央變電所和水泵房聯合硐室有高壓電器設備,硐室入口明顯處未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的行為被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出警告並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行為被認定存在“安全生產隱患”。
2017年9月,龍傢堡礦業因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未按規定簽訂救護協議,被長春市九臺區安監局處以2萬元罰款。
2017年11月,龍傢堡礦業在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生產大檢查”第一檢查組執法檢查中,被發現存在20條安全隱患。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龍傢堡礦業作出相應罰款和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相應負責人吳勝會作出給予警告,處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該礦井沖擊地壓顯現越發頻繁”
此外,龍傢堡礦業曾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年9月29日,龍傢堡礦業地面選煤廠221皮帶平廊距離皮帶頭19米的第二個下貨口處發生一起高空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0.6165萬元。當時調查組認為,事故直接原因系選煤廠白班皮帶機司機劉某違反原煤車間清掃皮帶管理規定,擅自打開221皮帶平廊第二個下貨口上覆蓋的蓋板,在清理皮帶下方積貨過程中從下貨口墜落到22.6米以下的地面。
9月29日12時發生事故,30日15時30分龍傢堡礦業向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延邊監察分局報告,屬於“遲報”,依據相關規定,調查組建議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延邊監察分局對負責公司全面工作的龍傢堡礦業總經理吳勝會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6.9萬元)。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吉林安監之聲”在2018年1月發佈的一篇文章曾介紹稱,龍傢堡煤礦是“我省最大的一座現代化礦井,是遼礦公司煤炭生產主力礦井”。
該文同時指出,自2012年以來,隨著井田開采深度的增加和開采范圍的擴大,該礦井沖擊地壓顯現越發頻繁,成為制約安全生產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為此,該礦采取強化防沖機構建設、編制專項技術方案、建立綜合防治技術體系等措施,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實現‘有震無災’目標,沖擊地壓降至1.5以下。”
根據國傢煤礦安全監察局2018年8月開始施行的的《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沖擊地壓是指煤礦井巷或工作面周圍煤(巖)體由於彈性變形能的瞬時釋放而產生的突然、劇烈破壞的動力現象,常伴有煤(巖)體瞬間位移、拋出、巨響及氣浪等。
上述文件還規定,沖擊地壓礦井必須編制沖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沖擊地壓礦井必須建立沖擊地壓防治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防治崗位安全責任制度、防治培訓制度、事故報告制度等工作規范。
今年4月24日,遼礦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周玉林等人來到龍傢堡礦業就安全生產、技術擺佈、采區佈置等工作進行現場辦公。當時周玉林曾要求,進一步牢固“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理念;做到“安全強企,警鐘長鳴”,全面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
據官方通報,目前已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