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假不知道,知道也难休” 一些假期沦为“纸上福利”
新華社濟南6月10日電 題:“有假不知道,知道也難休”——一些假期淪為“紙上福利”
新華社記者邵魯文、陳國峰、陳灝
工作10多年沒休過探親假、不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何物、女職工“痛經假”“哺乳假”不好意思休……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一些有政策明文規定的假期,在實際中因為執行難而“躺在抽屜裡”。原本充滿“溫情與關懷”的假期,不少正淪為“紙上福利”。
有些假期不知道,即便知道也難休
“三八婦女節半天假期從來沒享受過。”在山東一傢國有企業工作的孟媛對記者說,按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女職工婦女節有半天假期。
今年婦女節當天,孟媛所在的公司將工作安排得滿滿當當,不僅沒有給女職工放假,還加班開業務會。她說:“工作三年多,已經不再期待這半天假瞭。”
記者采訪發現,不僅婦女節、青年節等“半天迷你假”難以落實,哺乳假、痛經假等“短時低頻”的女性福利假期更是難休。
在山東工作多年的江蘇人謝林欣告訴記者,按照《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外省工作、遠離父母的職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的探親假,但他工作十餘年從未休過。“最初是不知道這個假期;知道後去請假,但單位認為假期太長、耽誤工作,至今也沒休成。”
在天津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近7年的張琦,父母都在老傢濟南。他告訴記者,每天面對轄區大大小小的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工作十分繁忙,即便知道有探親假這個福利也不敢奢望。
像探親假這樣出臺多年但“沉睡深閨”的福利假期還有不少。如全國各省份基本都明確給予男性陪產假,最短為7天、最長1個月。但不少男職工坦言,陪產假很難“應休盡休”。知名職場社交平臺領英近期開展的調查顯示,中國35%的男性所在公司沒有提供陪產假,或是他們為瞭工作被迫放棄足額陪產假。
有法有規難執行,假期隔著“一堵墻”
明明是有法有規可循的福利假期,為何在很多時候成為水中月鏡中花?記者采訪多位職工和企業負責人發現,其中既有配套政策跟不上的因素,也有用人單位不予“放行”的原因。
——實施細則不明確,配套政策存空白。如,四川、河南、山西等地近年相繼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職工照料陪護假,假期一般為5天至20天。在山西太原工作的陸先生去年申請休護理假,卻尷尬而歸。“規定缺乏實施細則,怎麼申請、帶薪能否落實都沒說清楚,單位也不知道。”陸先生說。
——適用范圍有限制,想休“隔著一道墻”。在山東東營一傢民企工作的李凱告訴記者,探親假按規定隻有國傢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才可以享受,民營企業職工如同被一道高墻隔離在外。沒有政策依據,公司肯定不會同意休假。
——請假程序太復雜,相關規定待優化。山東、河南、安徽等省份都明確提出,女職工因為痛經無法正常工作,可休1天到2天病假。但多名女職工告訴記者,從來沒有休過這一假期。一方面,生理不適涉及個人隱私、難以開口;另一方面,各地規定要求請“痛經假”需要指定醫療機構開具證明,為瞭零星的假期,花半天時間去醫院檢查、開證明,實在不合算。
——企業用工有成本,執行規定無動力。“政府出臺福利假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企業常常沒有能力執行。”濟南一傢民企的負責人對記者說,“很多崗位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一旦職工休假,工作就沒人做瞭。另外,假期太多也會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
完善保障制度,確保更多假期落到實處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休假越來越受到廣大職工重視。有關專傢認為,破除“休假難”的困境,既要進一步細化、明確相關假期的實施辦法,也需要完善保障制度,確保更多假期從紙上落到實處,讓職工休假制度既得人心又接地氣。
首先,與時俱進對相應休假制度進行調整。以探親假為例,假期過長難以落實、隻覆蓋“體制內”而忽視民企職工,是其“隱形”的兩大主要原因。對此,部分專傢建議,可通過壓縮時間、提高頻次,並擴大適用范圍,讓更多職工能“常回傢看看”。
“探親假是在30多年前推行的,當時國傢實行的是畢業生統一分配政策,一些人可能被分配到偏遠地區工作,因此有必要出臺政策為這部分人探親提供方便。”國傢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傢說,如今交通方便瞭,政策的適用性已經發生變化,探親假等假期的規定也應對相關細節作出調整,將民企職工也納入其中。
其次,強化休假制度推介和監察力度。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政府出臺假期規定後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公眾知曉度;同時,針對用人單位排斥放假的問題,勞動監察部門要對假期的落實情況跟蹤檢查。“目前具體懲戒性措施少,對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應進一步明確。”王忠武說。
第三,完善保障體系,推動企業“放行”。針對職工休假可能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問題,王忠武認為,相關部門可研究制定稅收、補貼等政策,消除或減輕企業因執行相關假期規定造成的影響,確保休假這一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